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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安寧療護意願 讓善終如願

台灣從1982年由康泰醫療教育基金會成立安寧居家療護,正式將安寧療護重要的精神帶入國內。歷經18年,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2000年在立法院三讀通過。

2011年第二次修法希望能保障病人的意願,然而立意雖好,執行上仍是困難重重,唯一真正能保障病人的就是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。唯有儘早將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,一旦當我們罹患不可治癒的疾病,才能自我保障想要過的臨終生活。

緩和醫療在台灣推行將近30年,以筆者超過20年的臨床經驗,那些最幸運的人是能進到安寧病房的末期病人,雖然清楚自己不久人世,但在臨終前,受到最有品質的照護,醫療團隊中的每個人都是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。然而,那一群散在急性病房、加護病房的人,為了活下來,辛苦地與死神搏鬥,活下來,不知是為誰而活,也許是自己,但大部分是為了家人!只要是自己願意的,有誰可以否定它的價值與意義?

有時候我們在面對病人時,常覺得不應該這樣,不應該那樣,為何這麼辛苦?然而,我們都不是當事人,我們都無權替他人做決定,無權代表他,因此,在決定醫療計畫時,如果有機會,應該給病人平衡的報導,也就是好、壞都要說清楚,往往當病人在詢問時,為了符合醫者個人的醫療喜好,會強化好處,對副作用或缺點卻是輕描淡寫地帶過,往往出現副作用時,處理的方法及效果都不盡理想,還要病人一味忍耐、忍耐、繼續忍耐。

但是當忍耐過後,仍然發現治療失敗時,到底是要選擇再戰?還是放棄?

1967年將安寧療護引進醫院系統的英國修女桑德斯醫師說:「人是怎麼死的?會一直存在活著的人的記憶中。」因此不管結局如何,讓生命抵達終點站前是一個美麗的回憶,不管對自己、對家人都是永遠的記憶;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讓善終得以如願。

(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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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說:請不要抱著一種想法:"進安寧病房就會躺著出院",並不是這樣的。
安寧病房是讓病患及家屬有全人、全家、全程、全隊達到身、心、靈三方面健全的照顧,
所以病患在安寧病房若是病情穩定下來,是有可能可以出院的,(可以GOOGLE查查看)
安寧病房裡的氣氛,並不是瀰漫著悲傷,而是溫馨的感覺。
嗯~~我自己是滿贊同安寧療護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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